有接近农业部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农业部中的环境保护相关职能是否并入环保部还不好说,“估计肯定有谈判,要交锋。如果职能划过去,可能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面。”主要是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等。目前这些职能由农业部科教司资源环境处负责,农业部就将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划给当时的环保总局,而此次会否将其他职能划归环保部尚不得而知。
对于“环保大部制”,在学界赞成者居多。上海交通大学[微博]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就撰文表示,现行《环保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它将环保部门定位为“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即通常所说的“统管”部门。然而,在环境管理实践中,环保部门并未有效地行使统一监管职能,“统管”之权形同虚设。相反,“分管部门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比比皆是”,各界对于国土部、林业局、水利部、海洋局、农业部等相关部门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能,有可能并入环保部,实质推动“环保大部制”的消息给予了巨大关注。
尽管形成了统筹管理共识,但却仍面临着众多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现状,部门协调问题仍旧突出。就像那首歌,‘妹妹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大家都在抢权,但一出事儿就先找环保。”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此前表示,“我国要在环保上有所突破,上至国家战略,下到现行体制,都必须进行调整。”
去年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承担,后者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这个凸显部门必要性的决定发布至今不过3个月。
中国政府正考虑对各部委进行全面重组,可能撤销国土资源部,将其部分职能并入环保部。国土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种新闻空穴来风,稍微有些判断力的人,都可以看出是不真实的消息。还有环保部官员对媒体表示,并未听说其他部门拆分并入环保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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