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中央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适时进行局部调整,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了稳增长与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有机结合,经济运行持续平稳。其中,二季度经济发展状况总体比一季度有所改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围绕控增淘劣、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低碳发展,积极推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投资势头减弱。各部门、各地区严格项目管理,停止核准和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一律不受理和审批环评、能评文件,金融机构收紧了过剩行业信贷额度。对于确有必要建设的钢铁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企业盲目扩大产能的意愿明显减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普遍下降。上半年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8.4%、12.2%和31%,仅平板玻璃小幅上涨4.3%。从投资结构上看,绝大多数用于续建项目,主要投向产品深加工和节能环保、品种升级的技术改造等项目。今年4月工信部公布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计划全年淘汰炼钢产能2870万t、电解铝42万t、水泥5050万t、平板玻璃3500万重量箱。截至目前,已有2260万t炼钢产能、8221万t水泥产能、48万t电解铝产能、2868万重量箱平板玻璃产能的压减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生产装备。其中钢铁剩余淘汰压减任务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积极推进违规建成和在建项目的清理工作。截至目前,除河北、山东、山西外,主要产钢省基本向发改委上报了清理整顿结果,据悉发改委将委托相关机构,按照产业政策准入条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以及节能、环保标准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出具备案意见。《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区出台并组织实施了本地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从方案内容看,河北省是行政、法律与经济、市场多种手段并举,其他地方以市场为主,辅以行政的监督检查。各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分工,积极推动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目前已陆续出台20多项配套文件,涉及环保、国土、标准、质量、安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方面。其中,钢铁企业反映多年的取消加工贸易进口钢材保税政策于7月31日开始实施,首批取消保税政策的钢材约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的45%。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开始出现优胜劣汰分化趋势,宝钢、沙钢、中信泰富特钢、新兴铸管等一批管理、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优势进一步显现,一些不具备竞争力钢铁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被迫停产,但产能过剩行业总体生产运行平稳。上半年全国粗钢、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3.6%、7.4%、4.7%,船舶手持订单量1.52亿载重吨,据悉《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及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也即将出台。作为钢铁产能第一大省的河北省,其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一是到2017年底全省压减6000万t粗钢产能,到2018年底全省压减7370万t粗钢产能,到2020年底全省粗钢产能控制在2亿t左右;二是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减少60%,形成2家特大型、3家大型、10家特色钢铁企业集团占主导的“2310”格局,这15家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产能占全省的90%以上;
三是在减量置换的基础上,实施京唐二期、国丰重组搬迁、承德钒钛基地等重大布局调整项目,统筹研究石钢搬迁、武安城区周边钢铁企业重组搬迁;四是全面取消HRB335MPa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生产,全面淘汰450m3及以下高炉、40t及以下转炉;五是品种质量大幅提升,80%以上钢铁主体工艺装备达到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能耗、污染物排放较2012年分别降低17%以上。对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将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融资授信、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核准等方面加以支持。除河北外,许多地区也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契机,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如湖北对全省钢铁产业发展进行总体规划,主动提出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广东引入宝钢优势企业,以湛江布局调整项目为抓手对本省钢铁产能进行联合重组和转型升级,尤其是广钢转型退出的做法,值得中心城市钢厂借鉴。
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国家加快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工程建设,定向精准促进投资增长。向社会发布了首批鼓励社会投资80个示范项目,包括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5类,总投资1.3万亿元。中央预算内1/6的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启动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工作,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建造进展顺利。研究设立“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和转移投资基金”,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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